3·15来临之际,大众网接到了不少关于房地产行业消费的投诉案例,小编汇总了部分消费者投诉较多的典型案例,让我们看看都有哪些楼盘被投诉吧。
投诉案例一:祥泰城开发商欺瞒购房者 小区内建垃圾站
据祥泰城业主反映,社区内原本规划有垃圾站,但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并未将此情况告知购房者,临近交房,业主才发现小区内建设了垃圾站。业主认为,社区内建设垃圾站会影响业主的生活环境,并质疑开发商欺瞒购房者。
山东省房地产业协会常务理事、山东豪才律师事务所主任周长鹏在采访中表示,社区内建设垃圾站一般按照前期规划,分为规划有垃圾站和后期更改规划两种情况。祥泰城社区属于前期规划有垃圾站,但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未明确告知购房者,属于管理疏漏,并不属于违法行为。
另一种情况,如果楼盘项目在前期并未规划垃圾站,而是业主签订购房合同后更改规划且未告知业主,则业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开发商做出相应赔偿或退房。
投诉案例二:鲁能领秀公馆涉嫌欺骗客户 承诺的优惠不兑现
鲁能领秀公馆业主反映,认筹时说好的前300名认筹客户可额外优惠1万元(仅限车位),开盘前一天,不少客户为了领取前300名认筹号,通宵在领秀公馆售楼处排队等待。开盘当天,前300名认筹的客户与其他客户价格一样,并未兑现认筹时承诺的额外1万元优惠。对此,鲁能领秀公馆的解释是“在保证前三百名业主得到优惠的前提下,给予后面的四五百名业主也得到了额外1万元优惠。”
律师认为,开发商在宣传时着重提出了额外的字眼,现在八九百名业主在购买时价格一样,并未对前三百名业主体现出额外的优惠,现在全部优惠一万元,从合同法上讲,开发商涉嫌存在合同欺诈的行为。
投诉案例三:绿地爱丽舍无综合验收强制交房 拒付违约金
据业主反映,绿地爱丽舍三期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并下发交房通知书,但交房时并未取得综合验收报告。业主认为,社区内基础配套设施等尚未完善,不具备交房条件,因此拒绝收房。据悉,开发商对拒绝收房的业主,不会给予违约金。
山东省房地产业协会常务理事、山东豪才律师事务所主任周长鹏分析认为,无论是开发商还是购房者,都应该尊重合同,严格履行契约精神。绿地爱丽舍三期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交房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开发商应该在此之前完成基础设施建设、绿化、消防等相关验收,并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综合验收备案证明。当开发商在合同约定交房时间内,没有取得综合验收备案证明,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业主进行违约赔偿。
周律师同时表示,开发商进行违约赔偿,一方面是对业主起到补偿的作用,另一方面,也对开发商起到惩罚作用,是履行契约的体现。严格履行合同有利于督促开发商在规划、建设、销售、维护等各个环节不断完善,避免出现为了买房子而对业主承诺过多的情况。
投诉案例四:国大太阳都市花园逾期交房 售楼处大门紧闭
国大太阳都市花园业主反映,国大太阳都市花园购房时合同约定2015年12月底交房,延期三个多月,至今没有交房。小区绿化、墙面粉刷、配套管网等工程都没有进行,工地没有任何开工迹象,开发商山东国大置业有限公司承诺今年春节过后开工,至今没有任何动静。开发商联系不上,售楼处电话无人接听,记者前往该楼盘发现,售楼处已经关门,工地无人施工。
律师说法:业主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首先,第一步就是到房管局去查询房屋是否有查封冻结或抵押及销售备案等状况;对房屋已经完工尚未交付的,可起诉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办理产权证。
投诉案例五:火炬东第无限期拖延交房 楼盘烂尾无人管
火炬东第业主梁女士反映,原本在购房合同中约定的2014年9月交房,一年半过去了,至今未能交房。梁女士的遭遇并非个案,早在2015年,就有多位市民反映,火炬东第小区延期交房近5年,业主好不容易等来了交房通知,却发现小区并未彻底完工。路面没有硬化,楼体外墙没修整,购房合同中承诺的卫生间铺瓷砖、吊顶也都没做,楼内水电均未接通,防盗门也尚未安装。工作人员表示对此问题不方便答复,而开发商山东火炬置业有限公司的对外电话则始终无人接听。
律师说法:业主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首先,第一步就是到房管局去查询房屋是否有查封冻结或抵押及销售备案等状况;对房屋已经完工尚未交付的,可起诉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办理产权证。对于开发商未完工就强行交房的做法,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出具《竣工验收备案表》,否则可以拒绝收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