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商品房转保障房 山东力促房产“去库存”

2016-03-15 19:45 未知

打印 放大 缩小

  鲁网讯 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网站获悉,去年以来山东省一些市县陆续出台相关政策措施,通过库存商品房转化为保障房、安置房等方式,力促房地产“去库存”,取得了初步成效。

  据悉,青岛市大力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主城区货币化安置率达到91%,全市域超过40%。欠发达的曹县作为全省率先采用回购存量商品房进行棚户区改造安置的县(市、区),2015年实施的8个棚改项目中7个采取购买安置方式,节约过渡费等资金约1.5亿元。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