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津区:数百万资产消失 万年海山庄遭强拆

2018-08-02 16:34 未知

打印 放大 缩小

记者 金世龙

2018年6月23日,为了加快万年海都市农业园的项目建设,位于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万年海水库旁的万年海山庄在权利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不明身份的社会人员拆毁殆尽。从此,权利人张华君被迫走上了艰难的维权之路。

\

(上图为硕鑫公司工作人员在拆迁现场)

合法财产被非法强拆

相关资料显示:“张华君等人于1998年通过竞争获得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万年海水库的30年使用权,2001年出资建了一栋485.87平方米的经营用房,并依法获得了江津市人民政府核发的房屋所有权证(津沙20030381号)和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津白沙集用2003字第0381号),权属合法,而后用于经营万年海山庄。2001年底,张华君等经过协商将万年海水库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了张某恒,并签订了合法有效的转让协议,但是该协议不包括万年海山庄经营用房,双方无任何异议,十多年来,相安无事。2017年上半年,白沙镇人民政府向张华君了解水库的使用和相关权属情况,详细汇报并出示了所有相关合法证件等材料。2018年4月18日,白沙镇人民政府通知到镇政府拆迁办商谈拆迁事宜,并未取得张华君的同意。6月23日,被告知万年海山庄正在被拆除,张华君随即赶到现场,看到一辆大型挖掘机正在作业,万年海山庄已经被全部拆毁,造成近千万的经济损失”。

记者查看了集体土地使用证、农房权证等相关审批材料,材料显示“该宗地的权属证件齐全,有效合法,界址清楚,四至无纠纷。该房屋系刘某、余某、张华君共有所有权,非住宅,无争议,产权来源合法”。

张华君告诉记者:“本来属于我们的房子,在未接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被强拆,我们立即赶到了现场进行制止,可是等我们一离开他们仍然还会进行拆除施工,我们不止一次的在现场拨打110进行报警,合法财产遭受强拆这是典型的违法行为,但公安部门至今也没有立案”。

\

(上图为民警在现场询问硕鑫公司员工)

政府、社会力是否参与强拆?

记者前往白沙镇人民政府进行采访,拆迁办李主任向记者详细介绍了这起强拆事件的概况。“万年海都市农业园项目是江津区人民政府招商引资项目,行政管辖在区现代农业管委会,白沙镇只负责协助这个项目的部分土地征收工作。该项目只占用了白沙镇300多亩土地,其余大部分占用的是永兴镇土地。”李主任说:“镇政府拆迁办未参与万年海山庄的拆迁工作,是张某恒与硕鑫农业开发公司签订了转让协议之后,擅自对万年海山庄进行了拆除,纯粹是他的个人行为,与政府无关”。

当事人称:“镇政府说的不对。前几次在拆迁现场我们都看到了拆迁办的工作人员,后来由于我们报了警,现场只剩下了硕鑫公司的人。镇政府怎么能假装不知情?最初与我们商谈房子拆迁事宜的就是镇政府,他们与硕鑫公司之间有着说不清的混乱关系”。

\

(上图为硕鑫公司向白沙镇政府写的申请)

当事人向记者提供了一份硕鑫公司于2018年6月7日向白沙镇人民政府提出的申请材料,《关于回收万年海水库相关事宜的申请》显示“在镇政府的艰苦努力之下,张某恒终于签了万年海水库的拆迁补偿协议,对此我司表示衷心的感谢!由于回收万年海水库及万年海农家乐(山庄)支付张某恒首批款500万元存在一定的风险,恳请白沙镇政府在我司付款的同时收回张某恒农家乐房屋产权证原件及万年海库权证,待我司付款后转交我司,如我司付款500万元后三天内,张某恒未开始房屋主体拆除工作,恳请政府予以强制拆除”。在该申请书的下面有镇政府的批示“请拆迁办配合协调解决”,并加盖白沙镇人民政府公章,批示日期为2018年6月7日,也就在同一天张某恒收到了硕鑫公司转来的首批拆迁补偿费500万元。

\

(上图为强拆人员丢弃在现场的棍棒)

两周后的6月23日,强拆真的开始了。

\

(上图为强拆现场有大量身着特勤制服人员)

“在拆迁现场有大批身着特勤字样制服的人员,也有很多穿着综合执法工作服的政府工作人员,他们声称是在拆除违建,可是拆掉的却是我们的合法建筑。政府不知情吗?面对非法强拆政府竟然采取沉默,不制止、不出面、不立案、不回应,公民的合法财产如何得到保护?有一次晚上他们竟然动用了大批的黑社会人员,手持棍棒在现场进行强拆,我们根本无法靠近进行制止。”万年海山庄的权利人补充说。

\

(上图为正在进行售楼处地基建设)

记者在江津区现代农业园区了解到,万年海都市农业园项目是2016年招商引资农旅项目,项目总规划计划占地3000多亩,目前正在做土地流转工作,通过承租农民手里的耕地,进行规模化农业开发,其他报建手续还都在准备之中。

当地居民告诉记者:“这里挨着水库,环境好,把万年海山庄拆掉之后在原来的位置会建设高档别墅,马路对面是已经建起来的居民楼,一旁就是在建的售楼部。”

记者通过查询,该项目目前并不具备任何建设手续。

2018年7月11日下午,白沙镇政法委罗书记电话通知张华君前往镇政府调解室就拆迁赔偿等事宜进行沟通。镇拆迁办夏主任、司法所李所长、镇综合执法局李副局长、硕鑫公司施工队负责人彭某等人均到场参加。

在沟通过程中,罗书记强调“当前涉及的被拆房屋严格说不是拆迁行为,是硕鑫公司和张某恒之间达成了相关协议之后进行拆除的,是张某恒个人拆除的,不是硕鑫公司”。

当事人告诉记者:“现在镇政府完全不承认了拆迁事实,在拆迁现场我们看到的所有人都是硕鑫公司的员工,跟张某恒没有任何关系。他们把责任全部推到张某恒身上是因为想挑起我们个人之间的矛盾,将拆迁责任全部推到张某恒个人身上,我们就是起诉他也无法得到拆迁赔偿。这是开发商与政府做的局,想要白白侵占我们的财产”。

紧张的谈判进行了三个小时,并未形成满意的结果,被拆迁人的维权道路才刚刚开始。

本社将继续关注后续进展,跟踪报道。

来源:http://www.zgcsjs.org.cn/Home-News-news_list-id-4617.aspx

责任编辑:责编杨